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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回列表来源:崇州恒达电子 发布日期:2017-04-18 17:41:00现在网络日益普及,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网上表达自己的观点,发表一些言论,但是有那么小部分人,把自己平时的不满,通过网络平台来发泄,无故辱骂、抹黑他人乃至企业,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。
近年来,国内侵犯网络名誉权案件数量增长迅速,越来越多的个人和企业选择通过法律渠道来捍卫自己的权利,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二十条规定:公民的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受到侵害的,有权要求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,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如果网上公然侮辱他人,情节严重的,还可能构成侮辱罪而承担刑事责任。《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,以语言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恒达电子一直以来坚持公平竞争、互惠互利的经营原则,面对网络语言暴力的侵犯,我们相信唯强者与正义者无敌,如果有必要,恒达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还大家一个干净的网络平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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